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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女士護住孩子并用腳驅趕狗,與狗主人金某發生口角,遭金某毆打。 截屏圖
又發生一起因不文明養狗引發的市民沖突。不過與其說是沖突,不如說是狗主人無理打人。
11月3日,浙江余杭。徐女士帶兩個孩子散步時,孩子被一條沒拴繩的狗沖過來追趕。徐女士護住孩子并用腳驅趕狗,與狗主人金某發生口角,遭金某毆打,致手指骨折,全身多處挫傷。
金某的行為引發公憤,也嚴重觸犯了法律。據報道,金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涉事犬只也被證實未辦理過犬證,屬于無證犬,已被城管部門扣押。
回頭來看,金某的囂張跋扈十分不可思議。他無證養狗、遛狗不拴繩、任由狗去撲別人家小孩,多重錯誤在先,卻敢于打人。他雖然最終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徐女士為了制止不文明養狗,付出的代價不可謂不慘重。
徐女士面臨的是一個普遍的困境。遛狗要拴繩本該是最起碼的規范,但是因為太多的狗主人不遵守規范,以至于他們把無繩遛狗當成了自己的權利。對于我們這些不養狗的人來說,遇到拴繩的狗簡直想給狗主人點贊。當不文明成為常態,文明就成了美德。
記者事后去徐女士這個小區了解,住戶們反映,小區里養狗的人很多,大型犬一般是有繩的,很多小狗則是不牽的。金某的狗恰恰就是小狗,或許這賦予了他打人的底氣,“我一直這樣遛狗也沒人反對,你憑什么多管閑事?”
其實許多小區都是這種情況,大狗拴繩小狗不拴繩,成了一種潛規則。然而所謂“小狗不咬人”,只是某些養狗人士的一廂情愿,其他人沒有義務遷就他們。
理論上,有責任心的市民遇到不文明養狗的現象,應該當面制止,這才是對社區安全負責。但徐女士的經歷說明了,矯正根深蒂固的養狗陋習,不能依賴市民個人。如果制止惡習的代價是犧牲個人安全,沒有多少人會挺身而出。
狗主人無理打人不是第一回了,之前還有哈爾濱狗主人毆打老人、四川綿陽一位母親遭狗主一家三口圍毆等事件。這些事件的發生軌跡十分相似:小孩被沒拴繩的狗嚇到,家長找狗主人理論,結果被暴力毆打。
這種事情每次發生都會引發公憤,但是一波又一波的輿論怒火,似乎并不能糾正狗主人群體的習慣和認知。事已至此,我們不得不承認,網絡譴責起不了什么作用,異煙肼毒狗這種極端手段也不足為訓。
“人狗沖突”愈演愈烈,不能按慣例總是歸結于“鄰里因瑣事發生糾紛”,而應該把“狗事”當做城市管理的一個正經事來抓。要就事論事,更是追根溯源。
狗主人之所以有無理打人的“底氣”,是因為長期以來的執法不力、違法不究,導致群己權界不明。普通市民可以發現之后舉報,但不能總逼他們挺身而出。如果“狗事”得不到重視,將會對社會秩序造成越來越嚴重的威脅。評|狗主人無理打人的“底氣”是誰賦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