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廣東省公安廳微信公眾號發布消息,二次懸賞通緝3名涉黑惡犯罪在逃人員,賞金提高至150萬元。其中,鄭海田、唐偉杰懸賞金額分別為60萬元,洪水生懸賞金額30萬元,共計150萬元。
此前,三人就被汕尾市公安機關懸賞通緝,鄭海田、唐偉杰懸賞金額分別為50萬元,洪水生20萬元,共計120萬元。
2018年9月12日,汕尾市公安局發布的通緝令顯示,鄭海田、唐偉杰涉強迫交易案,在逃,凡發現上述逃犯向公安機關舉報或協助公安機關將其抓獲的,每抓獲一名逃犯將獎勵人民幣50萬元;同年9月14日,汕尾市公安局再次發布通緝令,對洪水生等2人懸賞通緝,對提供準確線索,協助公安機關抓獲上述懸賞通緝在逃犯罪嫌疑人的,每抓獲一名將按相關規定給予人民幣20萬元的獎勵。
2019年2月26日,汕尾市公安局最新發布的通緝令顯示,根據已查明的犯罪事實,公安機關決定對鄭海田、唐偉杰、洪水生等3名在逃人員在原懸賞通緝基礎上,每人提高賞金10萬、總懸賞金額提高至150萬予以公開通緝。

通緝令還稱,希望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為公安機關抓捕犯罪嫌疑人提供重要線索,凡發現上述逃犯向公安機關舉報或協助公安機關將其抓獲的將予以獎勵。公安機關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安全并嚴格為舉報人保密;對于知情不報、包庇犯罪嫌疑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公安機關嚴正警告涉案在逃人員主動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對拒不投案自首的涉案在逃人員,公安機關將采取有力措施,積極緝捕,嚴格依法懲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