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螺天珠”從阜新市以幾十元至一千元不等價格購買的“蝸牛石”,被一伙人重重包裝,打造吹捧成了產自西藏的珍稀佛教圣物“法螺天珠”,搖身一變就價格上萬元一顆。

“法螺天珠”資料圖片
把廉價小石子包裝成珍稀圣物
2014年7月至2015年11月,張天昊以每顆幾十元至一千元不等價格購進了一批“蝸牛石”、“勒子”,這種石頭產自遼寧阜新,外形酷似法螺天珠。隨后張天昊開始蓄意將廉價的石子包裝成產自西藏的珍稀佛教圣物——法螺天珠。
為此,張天昊不惜開始斥資包裝,大肆宣傳。“法螺天珠”最輝煌的時刻,制作了“法螺天珠”航空宣傳冊、發表了“法螺天珠”的傳說文章、西藏高僧與“法螺天珠”的傳奇等文,張天昊通過在雜志、進藏火車上發布文章、廣告、委托相關機構進行虛假鑒定等方式,向社會公眾虛假宣傳法螺天珠的投資收益及升值空間,欺騙被害人投資法螺天珠。張天昊還雇傭人手專門成立宣傳公司,先后通過招聘員工、組織、培訓講師、制作宣傳冊、錄制宣講視頻等方式,向社會公眾公開宣傳法螺天珠系西藏佛教圣物。
全國成立二十多家公司開展銷售
同時,在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的情況下,張天昊指派趙立(化名)建立一家國際文化藝術品交易中心網上電子平臺,發售法螺天珠,并聯系遼寧省一家銀行專門保管標的物法螺天珠。
張天昊為制造法螺天珠銷售、交易活躍度,安排手下等利用投資人購買天珠的貨款對線上平臺出售的法螺天珠進行高價回購,并虛構有北京兩家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參與收購他們交易平臺上掛牌出售的法螺天珠。
投資人購買法螺天珠后,大部分不以進行實物交割為目的,而是將天珠通過張天昊公司平臺進行二次出售獲利。經鑒定,張天昊其公司電子交易平臺共計銷售法螺天珠67283顆,銷售金額為102615.52萬元,參與交易普通投資人2047人,損失投資人924人,持有法螺天珠14191顆,損失金額為19045.52萬元。
2016年10月至2017年張天昊等人先后被公安機關抓獲。公安機關扣押法螺天珠合計15931顆、張天昊公司名章等共計34枚。
被判無期徒刑
被告人張天昊、趙立等人是主犯,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張天昊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被告人趙立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其他被告人均獲三年、五年不等刑期。
一審宣判后,張天昊上訴,稱自己主觀上沒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觀上沒有宣傳銷售的法螺天珠產自西藏,是西藏佛教圣物,沒有直接參與公司具體宣傳業務,不構成集資詐騙罪。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來源:遼沈晚報(lswbwx)聊沈客戶端記者劉冬梅
原標題:《幾十元的石頭搖身一變價格上萬!這種騙術就發生在沈陽,涉案金額數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