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獲悉,2008年~2014年,國家土地督察機構已在2275個縣(市、區)開展了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覆蓋了全國79.7%的縣(市、區)。通過例行督察,督促地方政府補充耕地33.44萬畝,補劃基本農田111.19萬畝,立案查處土地違法案件5.78萬件,督促落實被征地農民社保資金45.27億元等。
今年是土地例行督察開展第八年,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對過去7年督察業務開展情況進行了總結。總結顯示,土地督察機構已在全國30個省(區、市)、5個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開展了例行督察,共涉及264個市和兵團2個師,占全國地級行政區劃的78.9%。其中,吉林、上海、浙江、貴州、陜西、寧夏6個省(區、市)基本實現例行督察全覆蓋,大連普蘭店市等40個城市已開展兩輪例行督察。
7年來,國家土地督察機構共督促地方政府補充耕地33.44萬畝,補劃基本農田111.19萬畝,復耕土地26.49萬畝;推動地方立案查處土地違法案件5.78萬件,拆除違建2679.91萬平方米,給予1.58萬人黨紀政紀處分,移送司法機關追究責任1845人;督促追繳土地出讓金1064.97億元,發放征地補償費101.45億元,落實社保資金45.27億元。督促地方撤銷涉地部門違規行政許可4593件,新制定規范性文件3420件。
在例行督察中,國家土地督察機構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對經濟發展較快、新增建設用地量大、土地供需矛盾較突出、涉及國家區域經濟發展規劃的重點城市監督檢查,實現對直轄市和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全覆蓋;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推動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用地制度,突出對糧食主產區耕地保護情況的監督檢查,糧食主產區城市平均覆蓋率達83.2%。
土地例行督察被稱為“土地體檢”,形象概括了這一業務對一個地區土地利用和管理情況覆蓋全面、檢查精細的特點。7年來,通過規范創新,例行督察不斷優化流程和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截至2014年,例行督察審核內業卷宗103.48萬件,實地核查項目15.93萬個,發現地方存在耕地保護責任落實不到位、違法違規批準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違法違規出讓土地、違法違規占地等突出問題16.67萬個。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共發出例行督察意見書199份,并通過約談、掛牌督辦等方式督促地方政府查處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