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保健食品擬借鑒香煙標注警示語【點擊圖片查看詳情】
1月24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為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標簽管理,便于保健食品與普通食品和藥品的區分,今年將研究借鑒煙草標簽管理方式,在保健產品標簽顯著位置標注“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本品不能代替藥品”等警示語。
從去年12月底開始,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就發文要求“不得宣傳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預防或治療功能”,到現在擬議標注警示語,監管之網日益密匝,監管的觸角也開始延伸到更寬闊的地帶。這樣的進步值得肯定。
保健品不是藥品,不具備藥效,沒有“化腐朽為神奇”的回天之力,這本是常識。然而,不知從何時開始,保健品開始登堂入室,以往還算清晰的邊界也日漸模糊,被生生吹成了藥品,甚至比藥品還要神奇。
個中原因,一是一些利益集團故意混淆視聽,或隱瞞信息,或有選擇性地傳遞帶傾向性的信息,把水攪渾,引發焦慮,從而達到誤導民眾,謀求商業利益的目的。再就是,此前偏軟、偏散的食藥品監管,未能對一些游走在法律與監管邊緣的保健品企業構成足夠的震懾。此外,一些媒體夸大宣傳,利用權威地位為其背書,也是“保健品等同于藥品”等謬論深入人心的一大原因。
近一段時間以來,以權健、華林等為代表的保健品企業,以夸大宣傳、虛假宣傳的方式,把眾多民眾卷入傳銷戰車,產生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就是典型的例子。這些企業在賺得盆滿缽滿的背后,是眾多消費者的健康和利益受損,失真的保健品甚至扮演了加速生命逝去的可憎角色。
此番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準備標注警示語的舉動,一方面,意味著對以往既存漏洞的彌補,“亡羊補牢,未為晚也”,早就該這樣了。以香煙為例,從無警示到有警示,從警示不明顯到警示明顯,這本身就是一個社會教育的過程,效果也十分明顯。香煙能夠做到的事情,保健品沒有理由做不到。這也是對公眾知情權的尊重。
另一方面,一個小小的警示語,很可能會成為撬動監管的重要支點。循此,監管部門完全可以拓寬視野,打開思路,從治理手段、治理方式等方面多一些創新。
除此之外,管好保健品,關鍵還是要形成全鏈條、全方位的監管機制,要改變以往隨機抽查、集中整治等固定模式,實施常態化監管,并暢通舉報渠道,發動民眾參與監督。一經查實,嚴厲打擊。這樣,有提醒,有懲治,張弛結合,才能更好地管好保健食品,讓每一件入口的食品都安全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