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上漲物業費,業主拒交;物業限制購電度數,有的業主一次只能買10度電,即使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整改也未能制止。
未經業主同意漲物業費 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整改
王先生等業主拒交上漲后的物業費,還聯合簽字表示反對,并將此事反映給市場監管部門。因為此事,從4月開始,業主去物業買電時被告知不能隨意購買,“我一次只能買50度電,有的業主只能買10度電。”王先生說,物業是想以這種方式脅迫大家同意漲價,很多人沒辦法,就按照新標準交了物業費。
4月25日,灞橋區市場監管局給該小區物業公司下發了責令整改通知書,稱其在未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的前提下,私自漲價,責令其立即停止漲價并退還已收費用。
未交物業費業主被限電 物業稱漲價已備案
該小區物業工作人員表示,限制買電只是為了讓欠費業主盡快交費,小區1983戶,今年的暖氣費至今才交了100多戶,去年有將近400戶業主沒交暖氣費,小區是老舊小區,暖氣開了總閥所有業主家都有暖氣,即使不交費也能享受暖氣。有的業主拖欠物業費將近10年。這些欠費的業主已經侵害了其他業主的利益,只能通過這種方式來約束他們。對于少數欠費嚴重的業主,他們正在逐步起訴。
對于上漲物業費一事,該工作人員稱,責令整改后他們已經按照正常程序在物價部門備案了。
市場監管部門:物業漲價程序不合規
“我們只能從價格方面進行約束,物業服務企業的合同更改備案由物業主管部門負責。”該工作人員稱,物業漲后的價格沒有超過政府指導價,只是程序違規,責令整改并不是強制性的,不能完全約束物業。
11月1日,華商報記者就此事咨詢了浐灞生態區管委會國土部門,工作人員表示需要經過宣傳部門同意后才可接受采訪。隨后記者又聯系了浐灞管委會宣傳部門工作人員,對方表示咨詢相關業務處室后給出回復,但截至發稿仍未收到回復。
(原題為:《華清園小區物業服務跟不上還漲物業費 業主拒交就限制購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