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潁州區治理整頓粘土磚窯廠實施方案》解讀
一、工作目標:2017年1月20日前,依法關閉拆除潁州轄區內所有違法違規生產的粘土磚窯廠。通過整頓治理,基本達到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相關標準,推動全區磚窯廠健康有序發展。
二、工作步驟:1、宣傳發動。區政府召開各鄉鎮、區直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會議,對關閉拆除粘土磚窯廠工作進行部署。各鄉鎮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2、調查核實。各鄉鎮認真開展自查,及時上報,在自查上報的基礎上,由區政府抽調人員,對全區粘土磚窯廠進行現場核查,核實粘土磚窯廠的數量及門數。對瞞報、漏報等不如實上報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3、組織實施。發送通知,企業自拆,強制查處,現有生產粘土實心磚的軌道窯、新型建材企業一律停業整頓,進行技術升級改造,辦理有關采礦、安全生產、環保、工商、稅務、用工等生產經營證照,產品經質檢部門檢測符合國家標準,并承諾不生產粘土類墻體材料,方可生產經營;4、督查問責。區政府成立三個督查組,成員從區直各有關部門抽調,負責對各個階段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按《潁州區治理整頓粘土磚窯廠實施方案》規定的時間完成各階段工作任務,對行動遲緩、推諉扯皮、敷衍塞責、工作不力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嚴肅問責;5、檢查驗收。企業自拆后,由鄉鎮及時上報拆除情況,區政府組織人員對關閉拆除的粘土磚窯廠情況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后及時兌現、撥付獎補資金。
三、關閉拆除補助:1、補助標準。自文件下發之日起,對按規定關閉拆除的粘土磚窯廠予以獎補,獎補資金由區政府統籌解決。2、完成關閉拆除任務的標準。3、申請補助資金程序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保障措施:1、加強領導,明確責任。2、強化宣傳,積極推進。3、監督檢查,確保實效。4、加強監管,嚴格獎懲。


